
【人物簡介】劉偉民,法學教授,當代著名航空法專家。1941年生,湖南湘潭人。歷任中國民航管理干部學院經濟管理系副主任兼法學教研室主任、經管系主任,民航管理咨詢中心主任、航空法研究中心主任。去世前任西北政法大學客座教授兼航空法和空間法研究所執(zhí)行所長。
劉偉民教授理論根底深厚,實踐經驗豐富,曾兼任中國法學會理事,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,中國民航總局法規(guī)工作委員會委員,中國交通運輸部法律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,民航總局、北京市成人教育局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委員,航空企業(yè)法律顧問。參與處理重大航空案件,深獲好評。2002年受聘赴韓國釜山處理中國國際航空“4·15”空難事故善后理賠工作。1999年被評為全國民航系統(tǒng)優(yōu)秀共產黨員,獲全國民航系統(tǒng)優(yōu)秀教師一等獎,主編《航空法教程》(修訂版)2005年獲民航總局優(yōu)秀教材一等獎。(AOPA云:劉丹)